陈星彻对许若的感情并不是一条缓慢上升的直线,而是突然蹿到天上去轰然绽放的烟花,他的好感度就像是这烟花的引线,而心动点燃了它。
可惜,一场命名为“毕业”的分手,就像一阵无情的风,把引线上的火焰吹熄了。
许若在八月的最后一天再次引爆花火。
那会儿大家在为大学开学前最后的相聚推杯换盏,许若推门进来,已是迟了许久。
诚实点讲,在包厢见到许若的第一眼,陈星彻的目光落在了她滑?白皙的大腿上,以往见她多是穿校服或温柔风的日常装,而那天她穿了一条灰紫色的纱裙,裙摆很短很短,堪堪扫在大腿根儿,妩媚里透着点清纯慌乱的妩媚。
他的第一反应是在心里骂了句拖长音的:“靠......”
就算没有镜子,他也知道那一刻他看向她的眼神一点也不清白。
偏偏李岁很快就把她推到他旁边坐下。
包厢里人多位子紧张,两个人难免离得更近,于是那双腿就碰到一起......皮肤和皮肤互相贴紧,她的皮肤好凉好细腻好顺滑,每一次无意识的触碰都像是火柴在打火石上擦蹭。
她碰一下,他喝一口酒。
再碰一下,他眼神飘忽看似在和别人说笑。
又又又碰到了,他握紧了酒杯:“我靠......”
他浑身都热,温度在他本就燥热的身体里一点点飙升,他忍了又忍,满脑子只剩下一个问号:我这是要去取西经吗,这么考验我?
还好,这种坐立难安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。
他很快从李岁和陆?递来递去的眼神中判断出,这两个人在暗中盘算着什么,再看许若那小心翼翼的神色,大概也就猜中七八分。
于是当他察觉到陆?端来的每一杯酒都是套路时,他简直连眼都没眨,一杯接一杯地喝啊。
喝到最后,赵杭都疑惑:“哥,你啥时候成酒鬼了?”
他醉醺醺地笑了:“就今天。”
喝得差不多后,他假装自己已经醉了。
陆?把他搬到套房里。
陆孀走后,门合上的那个瞬间,他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,身下是酒店被套的独特触感,空气中也弥漫着酒店套房里常有的淡淡香水味,他满足地扬起嘴角,深深嗅了一下。
很快,又一声门响。
轻悄如猫的脚步声,伴随“咔嚓”一声落锁传入耳膜。
仅仅是听到声音,陈星彻就感觉浑身有电流滑过,浑身一激灵,他赶忙闭上眼,眼皮轻轻动了几下,屏住呼吸,等待女生的快点来收获他这只掉入圈套之中的猎物。
可屋里迟迟没有动静。
久到他简直要忍不住起身把她逼到角落里,问她你怎么在这,如果她想跑,他会用身体堵住她的出口。
这么想着,终于,听到她渐渐靠近的动静。
他下意识屏住呼吸,很短暂的反应过后,他选择让自己的睡颜更正常些,于是把这呼吸变得均匀。
这一刻不知道谁才是猎物。
他乖乖束手就擒,不是以身为饵,反捕对方吗?
许若走到床边的时候停住了。
陈星彻想,她应该是在看他的脸吧?又或是在天人交战,在考虑要不要做些坏事?
他知道,既然她出现在这个房间,就代表她也一定是对他动了心的。
只是动心不代表就要出格,毕竟她那么那么乖。
又过了一会儿,他感觉床面突然塌陷了下去,她单膝跪在床沿,呼吸越来越靠近,越来越清晰,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竖起来。
突然,“嘭”的一声烟花绽放了??她吻了上来。
他的所有意识都在那瞬间被炸没了!
他前所未有的大脑空白,只剩烟花在不停地爆炸,不停地侵蚀他的所有感官!
可许若似乎只想要一个吻......真是一个不贪心的孩子,可惜,却碰上他这个不容易满足的人。
在察觉到她想起身时,他没有任何犹豫就睁开了眼睛,他的手覆上她的腰肢,那柔若无骨的触感令他疯狂,他只是本能地把她往自己身上一压,接着另一只手固定住她的脑袋,将她的眼睛对准自己的眼睛。
她的眼睛里满是孩子气的无邪,以及刚刚做完坏事心虚的天真。
这无疑取悦了他。
察觉到怀里的人儿毫无反抗的能力,他反倒不再心急,像猫在捉弄势在必得的老鼠,他一点点扣住她的脑袋往下压,每当她的嘴唇碰到他的嘴角时,他就卸下一点力道,好似善良觉醒要放过她一样,然后等她的红唇渐渐远离他的桎梏,他就再
把她往下压,直到她温软的唇再次触到他干燥的嘴巴。
如此,反反复复。
她终于忍受不了。
没有人能够忍受这样的调情,尤其是一张白纸似的女孩。
她试探着叫出他的名字,试图唤醒他的理智。
这一声的确唤醒了他的理智。
可他的理智告诉他,他应该做个更彻底的禽兽,把眼前的美味吃干抹净。
他手臂只是稍微用了点巧劲儿,就轻松地把她反身压在身下。
舌尖扫荡入唇,接着是耳垂,下巴,锁骨,胸口。
他是一个破坏者。
破坏她的呼吸,破坏她的力气,正如破坏她的裙子,破坏她的皮肤。
他完全就是一个沙漠里行走了很久的人,乍一品尝到泉水的滋味,反而更加饥渴,怕喝不够,也怕之后就喝不到了,加倍的欲望刺激了他,有那么一会儿,空气里只能听到衣服撕碎的声音。
直到最后一步,他才抱她起来,去拿那个不知道是会伤害到她,还是会在接下来的动作中保护到她的东西。
好吧,刚才的疯狂固然有荷尔蒙的作用,但陈星彻十分清楚,他还存了点私心,他的进攻就像猛烈的火焰,他就是要把她所有的理智都燃烧殆尽,让她无暇思考,只能和自己一起疯下去。
可最后一刻,他发现再贪婪的渴望,再野兽的本能,再自私的心肠,都无法让他做出真正伤害她的事情。
所以他还是问了她:“许若,你知道我是谁吗。”
她哭了起来。
说嗯。
他心脏颤抖的厉害,多想吻去她的泪滴,呼吸都慢了慢,才接着问,是谁。
她说,陈星彻。
他一颗心放回了原地,又问,喜欢陈星彻吗。
她说喜欢。
他再也没有放开她的理由。
那晚应该是缠绵的。
比起疯狂,陈星彻更想用缠绵形容。
她的肌肤无瑕柔美恰似上好的绸缎,他一遍遍穿针引线在这块布帛上绣花,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他的绣品,这应该是一幅上好的山水图腾。而他是一场大雨,不管不顾地打湿了这匹绸缎。
第二次的时候,她累得睡着了。
他起身帮她擦拭干净,这期间她没有丝毫反应,任他摆弄。回到被窝里的时候,他替她好被子,在她脸上印下一个轻轻的吻。
她睡着的样子像婴儿,睫毛很长,因此颤抖的频率很容易就被捕捉到,他看着看着又忍不住在她的眼皮上烙下一记亲吻,没来由的缱绻。
睡着之前,陈星彻没有考虑别的事情,比如醒来之后怎么面对她,以后两个人又该何去何从。
因为初次体会这种事儿,品尝了这份美妙,快感达到巅峰的时候他满足的甚至可以去死,满足到没工夫想别的。
次日睡醒已经日上三竿。
他睁开眼,发现身边躺着个人,大脑缓慢开机,想起昨夜的种种,心脏顿时被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塞满。
尤其是闻到对方浑身都浸染了自己的味道,感受到彼此的体温是这么接近,怎么会这么亲密啊,他找不到具体的词语形容,只知道他很想把人紧紧抱进怀里。就像......刚刚晒过的被子,换了新的四件套,恨不得窝在里面闷头不出来,软乎乎
的,暖和和的,被幸福包裹着,那一刻他生出了这种难以言喻的眷恋感。
这么想着,他突然发现女生的眼皮在动。
还没来得及反应,他的嘴角就翘了起来,心里几多澎湃,低头亲她。
察觉到嘴巴上的力道,她这才惊愕地睁开眼。
他受不了她乖巧又潋滟的模样,她的眼神勾起了他对昨晚的回忆,她的声音,她手的温度,她的腿环住腰的娇怯,长发缠住他手臂的感觉。
以及几个月前在游泳池,她环住他求他带她上岸的环抱,和在马场她跌倒在他身上时的触感。
他懊恼地想,他们之间的进程太慢了。
他应该早就该发现他对她的心思,能让他有反应的,怎么可能只是普通的女同学?他从来没把她当作普通的女同学。
有些事情顺序也搞错了??不是因为他发现她没把他放进眼里,才拼命想让自己住进她的眼睛。而是他想让自己住进她的眼睛,才觉得她太没把他放眼里。
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对她莫名生出了好感,只是这感觉太浅,太容易与普通的感情混淆。
好在这种好感终于在千万种类似的感情中脱颖而出。
这晚过后,他们定了下来。
确立关系之后的第一天,他飞往国外,而她也要开始准备开学军训事宜。
出发去机场之前,他决定先送她回家。
那一路上,他的心里一直被淡淡的孤独感环绕着。
分开之前,人最强烈的情感倒不是思念,而是孤独。
明明不再是一个人了,可却要分别天涯两端,这种孤独远比单身的时候还要强烈。
而偏偏这份孤独之中,还掺杂着亏欠。
她下车之前,他一直都在沉默,看似淡淡的,其实内心戏比任何时候都丰富??他在打腹稿,肚子里的话从“我知道,我们刚在一起我就走,你心里肯定不好受,但是我很快就回来看你”,到“想我的时候多给我打电话行吗,不要考虑时差”,再到
“我在国外乖乖的,你在国内也好好的,咱们都别惹桃花”……………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。
刚在一起,调情都不敢放开了调,走心也不敢说走就走,他看着许若淡淡的眉眼,总觉得说这些太肉麻,何况都要分开了,分开之前就别把感情搞得太浓烈,不然伤别离的滋味也会更浓烈。
于是他只是让她吻他一下。
他闭上眼睛,深深铭记着这个亲吻的滋味,他要带着她给的温存,飞过重重云巅,到达另一个国度。
后来大约过了小十年。婚礼前夕,陈星彻和许若一人一杯红酒在阳台上小酌,聊到这件事的时候,许若告诉陈星彻:“其实你应该讲的。”
陈星彻沉默了两秒,点头道:“嗯,应该讲的。”
那时候的陈星彻根本就不知道许若是那么患得患失。
在许若的视角里,陈星彻太过若即若离,就算是喜欢也不会投入,哪怕真的投入也不会依恋。
她以为他是一个随时可以抽身离去的人。
可他明明只是收敛。
他也是第一次恋爱,第一次爱上一个人,他只不过是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,在面对分离的时候多少有些六神无主,却又在喜欢的女生面前死撑着不敢露怯而已。
异国恋的第一通电话,两个人都是“各怀鬼胎”。
她偏偏要等着他先打过来,只有这样才代表他在乎自己。
而他却在拿起手机之后近乡情怯,先是反反复复编辑信息,想把之前在车里没好意思说的话用文字形式发给她,可每次写完之后看着那些字就恨不得把手机都丢掉。
他真不是那种喜欢长篇大论的人,尽管他并不吝啬表达。
最后心一横还是只给她发了三个字:【干嘛呢。】
现在想想,刚在一起那会儿做的每一件事都可笑。
可爱和好笑。
时间啊,总是让人的感情一遍遍错位。
如果开始的时候能够好好开始,也不至于分手时那么决绝不可回头。
他们后来都想过,其实上床之后再确立关系不是不行,刚确立关系就异国恋也没什么问题,可怕的是,这两件事竟然同时发生。
这么令人崩溃的开局,后来那四年,他们一定都爱惨了对方,才一直都没有分手吧。
不了解这段感情的人,都问过一个问题:“那可是整整四年的异国恋啊!你们是怎么坚持下来的?”
可根本不需要“坚持”啊。
需要靠“坚持”才能维持的关系,本质上也就只剩一个头衔而已。
在陈星彻眼里,他们能够一直谈下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,就算毕业就分了手,那四年对他来说也全然是热恋期。
出国之后第一次回国,他误以为她的腿受伤,瞒着家里买机票飞回国,翘了两天的课,光转机就转了三次,风尘仆仆下了飞机,他已经累得走着路都能睡着,可还是抓紧开了个钟点房,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遍,确认形象还算过关,才去敲
响她的房门。
见到她之后,他确认她没有受伤,迫不及待和她滚到床单上。
她的哥哥就在隔壁,她紧闭双唇不敢溢出声来,他像是一个开采山石的人每一下都重重地凿,他想把自己嵌进她的意识里,或者让她嵌进自己的身体,这样就分不开了。
后来的每一次久别重逢,他都要重新把自己钉进她的身体。
他喜欢很温柔很温柔地亲吻她,在她渐渐迷离的时候加深那个吻,他喜欢让她浑身都浸透他的味道,也喜欢分开之后回到家还能闻到身上残留她的香气,味道就像是一个标记,是他们是属于彼此的证明。
他最喜欢拥抱。
哪怕结束了,他还是要紧紧拥抱着她,就像把一块遗失的拼图紧紧嵌进自己的生命,那么之前空虚的地方,就被填满了。
和所有的异国恋一样,他们通常在寒暑假才有时间温存,于是在一起的时间就变得格外宝贵。
大学第一年的寒假,家里人都特别想念陈星彻,原本那个晚上他应该和家人度过,可耐不住爱情的魔力太大,他只是回家略坐就赶紧开车去许若的学校接她,一路上猴急的像个孙子似的,没想到却见到了情敌……………
不过那天倒是缠绵,许若出奇的配合,他知道,她也想他了。
那个冬天,真的留下了很多珍贵的第一次。
比如,他们第一次一起跨年。
许若送给他一本书,他送给许若一束花。
他第一次给她过生日。
却因为没能如约而至,害她差点被张兴扬一群人欺负,而因为这个插曲,他第一次打人,第一次进警察局,也第一次学会了抽烟。
他永远也忘不了,当许若在他怀里哭泣的时候,他的心也像是下了场大雨。
从前他一直在旁观爱,从文学作品里,电影银幕上,父母的相处中,他经常看到爱这个东西,却不知道什么是爱。
可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了爱。
如果每个人的爱情都要出一份问卷的话,陈星彻大概会答得很诚恳。
比如,你要问在一起这几年有没有想过分手?
他会答:从来没有。
有没有觉得平淡,没有激情了?
他还是会回答,没有。
所以后来许若埋怨过他在一起总要亲热,对她的性趣大于兴趣,其实完全是多虑。
他们都是只能站在自己的视角里望向对方的人,但爱情这回事,横看成岭侧成峰。
他只是直到最后一天,都还像第一天那么爱她。
还是那么有新鲜感,还是那么富有激情,抱住她的时候,还是会有种想把自己闷在刚刚晒过的被子里的舒服。
如果不爱,他干吗要一次次飞回国,只是为了睡她?可他要是个花心的人,睡谁不是睡?
如果不爱,他为什么要不顾父辈的交情,把张兴扬往死里打,给自己惹这么大的麻烦?
如果不爱,他为什么要让她当自己的第一个观众?他的梦想都谁不能触碰,也就只有她,他会紧张于她的看法。
陈星彻还记得,他第一部作品拍摄结束后恰好临近七夕。
他赶红眼航班飞回京市,约许若到餐厅吃饭。
每一次见面,许若都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来见他,他比她早到一点,给她买了一束花,橘色的玫瑰,名叫辉煌,和她的头发差不多颜色。
印象里许若只染过一次头发,可那一次的美丽让他终生难忘,拍摄期间他们没有见过面,经过一个夏天,她的头发已经长出短短的黑色发根,但整体颜色还是不杂乱的,橘红色勾勒出丝丝缕缕的柔婉美好。
他看着她的头发,故意叹气:“为了早点杀青,我熬了两个大夜。”
她把花束和包包放到一边,坐好,和他无声对视了三秒。
终于丢盔卸甲,用叉子叉了块牛腩,伸手喂他吃。
他慢条斯理的扫视过去,悠悠看了眼那块色泽诱人散发着香气的牛腩,却是一脸嫌弃,往后躲了躲,不肯张嘴。
她又往前送了送,说:“吃一口吧。”
他定了定,又瞧了一眼那块牛腩。
她适时说道:“拜托拜托。”
他很受用,掀起眼皮看她一下,她皱着眉,微微努嘴,撒娇的笑,他这才看似不情不愿张嘴含住,懒懒散散的嚼。
这大概是他们恋爱时最普通的时刻了吧。
吃完饭过后,他买了两杯奶茶,和许若一起坐在车里,点开手机,把还没有完全剪辑好的片子找出来,给许若检阅这两个月的工作成果。
许若因为他的记录而热泪盈眶。
原本这种被肯定的感觉,才是他应该矢志不忘的。
可后来分手后,陈星彻却总是时不时想到她喂他牛腩的那一幕。
他忘不了许若看他的眼神。
通常都是男生看着女生会忍不住宠溺地笑,可她在面对他的时候,总是不自觉就流露出宠溺神色。
没有人会拒绝被爱的滋味,更没有人能戒掉被爱的滋味。
他对她的爱上瘾了。
以至于后来再怎么努力,他都还是戒不掉。
他也喜欢自己爱着她的样子。
因为爱和被爱一样,都会让人满足。
他会不厌其烦地叫她宝贝,偶尔也会无奈地喊她一声小祖宗,他喜欢听她叫哥哥,然后再揉着她的长发回一声乖。
他喜欢给她挑选礼物,每一束送给她的玫瑰花都是他精心挑选的,还有那年她过生日,他要唱的歌根本不是即兴发挥,而是挑选到半夜郑重加入歌单里练习过的。
当然,他最喜欢的还是带她去吃好吃的东西,她每次都说好吃,他看得出来她是真的满意,因为她每次都吃得好香,两颊鼓鼓的,笑吟吟地注视着他,比任何时候都漂亮。
她爱人的方式是注视,他爱人的方式是赞美。
他总是喜欢不厌其烦的夸她漂亮,她吃饭的时候他会说宝贝吃东西好漂亮,她换了发色他会说头发颜色好适合你,她穿短裙他会不断地夸她说宝贝的腿真细真直真白,她化了妆他会说今天的睫毛刷的真好呀,她看向他的时候他会说你眼睛真好
看怎么长得?她亲他的时候他就会改口说可你的嘴巴比眼睛还好看………………
在床上的时候,这种赞美只会多不会少。
他喜欢她在他的鼓励下一点点打开自己的样子。
他会说宝贝没错就是这样动你好棒好厉害,会说叫得真好听真棒再多叫几声好不好,会说乖孩子不要压抑不要害怕失控你失控也很美丽,也会不厌其烦地喊她若若然后一遍遍前进一遍遍重复我爱你。
爱情是一个溺亡的过程,也是让人昏沉的过程。
还有很多她不知道的事情。
比如,大三那年,有个韩国女生追他,他把手机屏幕换成了她的照片。
他总是习惯直接解决掉问题,除了翟礼俐......他之所以会在翟礼俐身上栽跟头,完全是因为他压根没觉得那是个问题。
再比如那年打完耳洞之后,他的耳朵发炎好久,可他还是固执的戴了下去,因为他说过,只要他们在一起他就要一直戴着耳钉。
时机尚未成熟,他还不能给她一个戒指,就用别的东西代替??但是承诺只要我一个人有就好了,耳钉是我的誓言,而不是你的。
他真的很爱她。
无论什么时候,他都会斩钉截铁说一句我爱。
还记得大学毕业时,所有人都因为不舍而哭泣。
他却笑得格外不合群。
同学问他,你就这么不留恋?
他说,终于不用和女朋友两地分居了,哥们儿高兴还来不及。
离开英国的那一天,陈星彻坐在舷窗里,看着外面蔚蓝的天空,未来在他眼里熠熠生辉,充满了粉红色的泡泡。
他满足地想,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什么思念,岁月留给他们的只有热恋。
他们会一直狂恋,狂恋。直到生命尽头。